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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予民企转型重整多一些金融支持

2017-03-13 09:40 福建日报

  我省全国人大代表郑新聪提交建议,建议从中央顶层设计支持,对民企转型重整多一些金融支持和不良容忍度。

  建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的民建工商联委员联组会上,重申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三个没有变”,强调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民企加快转型重整、两极分化、兼并退出、优胜劣汰,总有一些僵尸企业要“出清”,银行的积极性不调动起来,根本无法开展。

  因此,建议从中央顶层设计支持,对民企转型重整多一些金融支持和不良容忍度。一是让银行转变观念,认识到支持处理僵尸企业历史问题,就是支持供给侧改革、实体经济发展的最有效行动。二是完善风险追责制度。在不良贷款处置、债务重组等方面给予银行分支机构更大权限,对有利于化解风险的实行“尽职免责”。比如,对现在为支持困难企业和化解信贷风险而办理核呆、资产转让等,造成银行当期利润或资产缩水的相关人员,在责任倒查时应酌情减免追责。三是对有市场、有订单但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不减少信贷规模,不提高续贷门槛,不随意抽贷,不随意压贷。同时,不对某一行业、某一区域企业设门槛。

[责任编辑:赵苗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