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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个国家级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在闽设立

2017-02-15 11:19 福建日报

  本报讯 (记者 李珂) 日前,文化部批复同意设立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实验区。实验区范围包括龙岩市长汀县、上杭县、武平县、连城县、永定区和三明市宁化县、清流县、明溪县。这是继广东和江西后的第三个国家级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根据批复意见,文化部要求省文化厅与龙岩市、三明市加强领导和协调,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制定实验区总体规划,落实各项保护措施,推进闽西地区客家文化生态整体性保护,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

  为做好闽西地区客家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我省于2016年编制《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实验区规划纲要(初稿)》,围绕客家文化的基本概念、基本条件、保护范围、保护对象等9个方面进行具体规划,规划期为2016年至2030年。

[责任编辑:赵苗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