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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检商“两证合一”改革启动

2016-11-10 10:47 福建日报

  本报讯 (记者 林侃 通讯员 王青 陈自猷) 7日, 石狮港创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在石狮市商务局领取标记有“检验检疫部门产地证备案号:35017A001”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标志着泉州检验检疫局与泉州市商务局联合推出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和原产地证申请人备案“两证合一”新举措率先在石狮启动,这也是落实福建检验检疫局和省商务厅联合签署的进一步促进福建开放型经济发展合作备忘录的具体举措。

  “两证合一”模式,即检验检疫、商务部门在不改变双方现有工作模式的前提下,按“一次受理、一次审核、两证合一”的模式,将原产地证企业备案登记证书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由检验检疫部门、商务部门分别办理、各自发证的传统模式,改为由商务部门一次受理,检验检疫与商务部门一次审核、“两证合一”的新模式。“两证合一”制度实施之后,申请人只需向当地商务部门提交一份申请材料,经商务部门审核通过并完成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即视同完成检验检疫部门对企业的原产地申请人备案手续,企业即可办理原产地签证业务。

[责任编辑:赵苗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