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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灾后重建急需用地可先建后批

2016-07-25 14:36 福州日报

  记者昨日从省国土资源厅获悉,我省灾后重建项目选址要确保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地质灾害隐患点;审查审批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安排用地计划指标,灾后重建急需的用地允许先建后批,在灾情结束后6个月内依法依规完善用地手续。

  省国土厅要求,对受地质灾害威胁愿意搬迁的农户,实行应搬尽搬应补尽补;对道路、桥梁等交通、水利工程受损需要修复重建以及农房集中重建的,安排技术单位提供地质灾害评估技术服务。(记者 祁正华)

[责任编辑:赵苗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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