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实验区

2013-06-06 10:49 福建省台办

  福建漳州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实验区于1997年7月经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商务部(原外经贸部)、农业部批准正式成立。

  漳州地处闽南金三角,是祖国大陆首批14个沿海开放城市之一,也是台湾同胞的重要祖籍地。漳州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实验区以外向型农业为重点,包括粮、果、菜、菌、花卉、水产、畜禽、林竹八大产业,设立2828工程,即建设两个中心(农业科技交流中心、闽台农产品集散中心),八个合作区(农业良种引进下蔡隔离区、长桥农业科技园区、南溪流域农业综合开发合作区、东山湾水产养殖合作区、芗江流域山地综合开发合作区、角美农产品加工合作区、东山水产品工贸合作区、云洞岩-三坪观光休闲农业合作区)以及包括台资农业企业和漳州市农业龙头企业在内的二十八个重点企业带动项目。

  漳州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实验区设立以来,漳州市政府和实验区管理机构对台商投资提出了“优先审批、优先融资、优先验放、优先办证照;放宽投资领域、放宽投资形式、放宽经营方式、放宽用地方式”的“四个优先、四个放宽”优惠政策,为漳台农业交流与合作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服务氛围。漳台两地农业合作形成了由点到面、由单项零星向产业整体配套、由沿海向内陆山区梯度推进的全面发展态势,漳州已成为祖国大陆地市一级利用农业台资最多的城市和台商投资农业的密集区。

  截止2011年7月,台资农业项目571个,总投资11.7亿美元,合同利用台资十点七七亿美元,实际到资6.07亿美元。

  漳州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实验区将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推进“一站式”、“一条龙”便捷服务,竭诚欢迎广大台湾同胞到实验区投资兴业。 

 

[责任编辑:宿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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