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台商投资区位于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内,于1989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是台湾海峡两岸定点直航的试点口岸和对台贸易基地。由于原区域范围内已全部摆满项目,1997年1月,福建省人民政府决定将台商投资区向闽江入海口亭江段延伸扩大6平方公里。
福州台商投资区依托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高科技园区的政策优势和近台的区域优势,吸引了众多台商进区投资,至今已成为台商在中国大陆投资最集中的地区之一。面向二十一世纪,福州台商投资简介区以闽台经贸合作为重点,港(港口)区(投资区)合一,联动开发,使之成为台湾海峡两岸率先局部"三通"的先行口岸和贸易航运中心;两岸经贸合作的重要窗口和招商引资中心;闽台产业分工协作的重点区域和加工中转集散中心;福州市外向型港口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
扩展的新区是一块未开发的处女地。新区的基础配套设施工程已率先启动并具备前期开发条件:先进的通讯设施、充足的水电供应、便捷的水陆空立体交通、完善的外商投资服务体系、优惠的政策等。
福州台商投资区将一如既往热忱欢迎台商进区投资兴业,洽谈商务,共同发展。
台商投资区通过对一港四区的建设,形成对台贸易基地、闽台产业分工协作基地、科技交流与研究开发基地、区域性离岸金融中心的特色。
产业导向为:
1、海上运输、港口装卸、仓储、运输业
A.货主或公共码头经营(含港区仓储);
B.海洋运输、船务业;
C.海陆空多式联运业。
2、外销与内需相结合、较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高效益、低能耗、低污染的加工制造业
A.精细化工工业(先进催化剂以及为石化工业配套);
B.机械电子工业(主要是为造船、计算机外设、数字化电子音像、光电机一体化、通信终端设备和显示器件配套);
C.生物及医药工业(农作物新品种、生物农药、基因工程药物、疫苗及药用动植物细胞工程产品等);
D.环保工业(能源环保、化工环保、生态保护技术产品);
E.高级材料工业、电子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新型金属材料、高性能陶瓷材料和新型高分子材料等;
F.保税出口加工业;
G.某些贸易量较大的劳动密集型加工产业;
3、两岸科技研究开发与产业化
A.机械电子主要零部件设计及加工工艺;
B.高性能新型材料;
C.医药生物工程;
D.农业生物工程;
E.环保技术与产品。
4、金融、信息、房地产等第三产业和生活服务业
A.国际及海峡两岸大宗物资转口、转运、贸易、仓储;
B.大型保税生产资料批发中心、保税原材料发送中心、保税零部件配送中心、会展及仓储;
C.中外合资及台资贸易商社、零售企业的设立与业务开展;
D.外资、台资银行、保险、投资等金融机构的设立与业务开展;
E.特定商品期货市场交易;
F.与之配套的信息、房地产、中介机构及生活服务业;
G.电子资讯业。
[责任编辑:宿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