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台商投资区

2013-06-04 15:21 福建省台办

  福州台商投资区位于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内,于1989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是台湾海峡两岸定点直航的试点口岸和对台贸易基地。由于原区域范围内已全部摆满项目,1997年1月,福建省人民政府决定将台商投资区向闽江入海口亭江段延伸扩大6平方公里。

  福州台商投资区依托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高科技园区的政策优势和近台的区域优势,吸引了众多台商进区投资,至今已成为台商在中国大陆投资最集中的地区之一。面向二十一世纪,福州台商投资简介区以闽台经贸合作为重点,港(港口)区(投资区)合一,联动开发,使之成为台湾海峡两岸率先局部"三通"的先行口岸和贸易航运中心;两岸经贸合作的重要窗口和招商引资中心;闽台产业分工协作的重点区域和加工中转集散中心;福州市外向型港口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

  扩展的新区是一块未开发的处女地。新区的基础配套设施工程已率先启动并具备前期开发条件:先进的通讯设施、充足的水电供应、便捷的水陆空立体交通、完善的外商投资服务体系、优惠的政策等。

  福州台商投资区将一如既往热忱欢迎台商进区投资兴业,洽谈商务,共同发展。

  台商投资区通过对一港四区的建设,形成对台贸易基地、闽台产业分工协作基地、科技交流与研究开发基地、区域性离岸金融中心的特色。

  产业导向为:

  1、海上运输、港口装卸、仓储、运输业 

  A.货主或公共码头经营(含港区仓储);

  B.海洋运输、船务业; 

  C.海陆空多式联运业。 

  2、外销与内需相结合、较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高效益、低能耗、低污染的加工制造业 

  A.精细化工工业(先进催化剂以及为石化工业配套);

  B.机械电子工业(主要是为造船、计算机外设、数字化电子音像、光电机一体化、通信终端设备和显示器件配套); 

  C.生物及医药工业(农作物新品种、生物农药、基因工程药物、疫苗及药用动植物细胞工程产品等); 

  D.环保工业(能源环保、化工环保、生态保护技术产品); 

  E.高级材料工业、电子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新型金属材料、高性能陶瓷材料和新型高分子材料等;

  F.保税出口加工业;

  G.某些贸易量较大的劳动密集型加工产业;

  3、两岸科技研究开发与产业化 

  A.机械电子主要零部件设计及加工工艺; 

  B.高性能新型材料; 

  C.医药生物工程; 

  D.农业生物工程; 

  E.环保技术与产品。 

  4、金融、信息、房地产等第三产业和生活服务业 

  A.国际及海峡两岸大宗物资转口、转运、贸易、仓储; 

  B.大型保税生产资料批发中心、保税原材料发送中心、保税零部件配送中心、会展及仓储; 

  C.中外合资及台资贸易商社、零售企业的设立与业务开展; 

  D.外资、台资银行、保险、投资等金融机构的设立与业务开展; 

  E.特定商品期货市场交易;

  F.与之配套的信息、房地产、中介机构及生活服务业; 

  G.电子资讯业。

[责任编辑:宿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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