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批复省委台办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闽财决〔2017〕72号)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闽财决〔2017〕38号)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省委台办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对台工作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组织、指导、管理、协调省直各部门和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县(市、区)的对台工作;协调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涉台法律和地方性法规、政策;归口管理有关促进闽台通邮、通航、通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和指导全省对台经贸工作,指导、管理台资企业协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台资企业的纠纷和台商投诉工作;协调、指导、管理闽台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及人员往来、考察、研讨等项工作,负责审核、报批闽台双向交流的项目和人员,指导、管理来闽的台胞接待服务工作;审批、管理台湾记者来闽采访事务;负责全省台胞接待站、台湾渔船停泊点和避风点的设立和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处理涉台的重大事件、重大活动和突发性事件;以及其他方面事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省委台办包括9个机关行政处室及2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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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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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编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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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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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委
台湾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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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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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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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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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台湾同胞接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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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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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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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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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论坛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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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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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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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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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6年,省委台办部门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对台工作大政方针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台工作重要思想,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发挥闽台优势和独特作用,大力推进各领域交流合作,为服务中央对台大局和服务“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作出新贡献。
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首次在闽举办2016两岸企业家峰会年会,来闽参会两岸嘉宾超预期规模。通过峰会对接台湾企业,跟踪推进在谈项目,接洽了一批意向项目,达成多项共识。
(二)成功举办第八届海峡论坛,关注青年发展,突出基层服务,策划举办19个项目、33个系列活动,两岸与会代表1万余人,论坛期间共签约75个合作项目(协议)。
(三)不断深化闽台经贸合作,跟踪推动厦门联芯、泉州晋华等一批重点台资项目落地建设、试产投产,推动新增2家台资银行福建分行。2016年,含第三地转投,新批台资项目1424个、比增63.7%,实际利用资20.2亿美元、比增53.9%;闽台贸易总额656.5亿元人民币。
(四)加快闽台区域合作步伐,突出对台特色,跟踪落实福建自贸试验区对台开放举措,支持福州新区、平潭、厦门开展对台合作。
(五)鼓励和支持台湾青年来闽就业创业,推动新增3个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基地和1个示范点。
(六)持续推进闽台基层交流,一批祖地文化、乡镇对接等活动持续举办,推动新增晋江五店市传统街区、尤溪朱熹诞生地、武夷山朱子故里等三个海峡两岸交流基地。
(七)便捷两岸人员往来,争取临时到闽的省外居民可在闽办理赴台团队游“一次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在平潭直接申请办理签注等政策,支持台车入闽自驾行驶。
(八)推进向金门供水工程,大陆方陆地管道工程已全部完成并通过试压,具备通水条件。
(九)切实做好台商投诉和台胞求助工作,在福州台胞权益保障中心率先设立“法官工作室”,推动历史遗留案件解决,台商台胞合法权益得到有力维护。
(十)强化党建主业,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全面落实《准则》《条例》,抓好巡视整改工作,驰而不息推进作风建设。
(十一)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深化“比服务”活动,健全涉台突发事件处置、舆情导控及工作检查等相关机制,注重提升干部队伍“四个能力”,机关效能建设得到加强。
四、2016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省委台办基本支出部分年初结转和结余114.85万元,本年基本支出部分收入1877.26万元,本年基本支出1781.74万元,年末基本支出部分结转和结余210.37万元。
(一)2016本年基本支出部分收入1877.26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32.94万元,减少1.72%。本年基本支出部分收入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二)2016本年基本支出1781.74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 109.38 万元,减少5.78%,具体情况如下:
1.人员支出1418.91万元。
2.公用支出362.83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781.74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109.38万元,减少5.78%,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12.19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08.01万元,增长8.97 %。主要原因是因工改调标造成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0.13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235.34万元,减少50.56 %。主要原因是因退休金转至福建省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发放,造成列支的退休费减少。
(三)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5.72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5.68万元,增长5.68%。主要原因是因工改调标造成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提高,缴交的保险费增加。
(四)221住房保障支出133.68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2.25万元,增长10.09%。主要原因是因工改调标造成公积金缴交基数提高,缴交额增加。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办无此项支出。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基本支出范畴的支出为
32.0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2.0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8辆。与2015年相比,公务用车运行费下降51.75%,主要是由于公车改革后车辆数量减少8辆,且日常运行维护中坚持厉行节约。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2.83万元,比2015年增长7.17%,主要是车改后增加在职人员的公务交通补贴,及增加办公设备购置费用。
附件: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点击查看)
包括: 1.收支决算总表;2.收入决算表;3.支出决算表;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5.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9.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10. 政府采购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