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部门预算经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省委台办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对台工作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组织、指导、管理、协调省直各部门和各设区市、县(市、区)的对台工作;协调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涉台法律和地方性法规、政策;归口管理有关促进闽台通邮、通航、通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和指导全省对台经贸工作,指导、管理台资企业协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台资企业的纠纷和台商投诉工作;协调、指导、管理闽台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及人员往来、考察、研讨等项工作,负责审核、报批闽台双向交流的项目和人员,指导、管理来闽的台胞接待服务工作;审批、管理台湾记者来闽采访事务;负责全省台胞接待站、台湾渔船停泊点和避风点的设立和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处理涉台的重大事件、重大活动和突发性事件;以及其他方面事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省委台办包括9个机关行政处室及2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中共福建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
全额拨款 |
63 |
60 |
福建省台湾同胞接待站 |
全额拨款 |
10 |
10 |
海峡论坛事务中心 |
全额拨款 |
8 |
5 |
[责任编辑:李典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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