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多项台湾地区职业资格可在闽直接采认

2019-07-18 15:10 中新社

  中新社福州7月18日电 (闫旭)记者18日从福建省人民政府台港澳事务办公室了解到,福建启动台湾地区职业资格直接采认相应职称工作,在福建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并取得台湾地区职业资格的台湾居民,可直接采认相应大陆职称。

  福建成为大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比照认定职称的首个省份。相关人士向中新社记者表示,这项政策旨在为台籍人员获得职称提供便利,为台湾同胞在闽就业、创业提供更为便利的条件。

  从福建多部门共同出台的此项直接采认相应职称政策可见,《台湾地区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技术士)考试及格证书比照认定职称目录》共列了50多项考试及格证书,包括台湾地区建筑师、土木工程技师、环境工程师、食品技师、农艺技师等,比照认定的职称证书与正常评审的职称同等效力。

  根据该目录,取得该目录所列台湾地区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技术士)考试及格证书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之一的,可申报参评高级职称。四个条件分别为: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7年以上;本科毕业后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10年以上;大专毕业后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以上。

  而取得该目录所列台湾地区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技术士)考试及格证书者,可直接比照认定助理级职称。取得该目录所列台湾地区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技术士)考试及格证书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之一的,可以比照认定中级职称,即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以上、本科毕业后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以上、大专毕业后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7年以上等四个条件。

  此外,符合福建特殊人才职称认定(评审)条件的高层次优秀台湾专业技术人才,可不受学历、资历限制。福建也鼓励台湾居民参加已向台湾居民开放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

  为了方便台湾居民申报,福建简化申报程序,将初级、中级职称的比照认定权限分别下放到县(市、区)和设区市。符合比照认定条件的在闽台湾居民,仅需填写《台湾地区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技术士)考试及格证书比照认定职称登记表》,并提供有关佐证材料即可办理。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开展台湾地区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技术士)直接采认相应职称工作,是实现两岸行业标准共通的重要举措,将助推探索服务台湾同胞在闽就业、创业。(完)

[责任编辑:福建省台港澳办张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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