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颗火龙果 两岸田园梦

2019-07-16 16:10 福建日报

  作为厦门乡村振兴重点示范村,翔安大宅社区通过引进台资农业项目,大面积推广种植台湾高优水果,加快“一村一品”建设,发展乡村旅游——

   今年,大宅社区又迎来火龙果大丰收。图为基地工作人员在采收火龙果。

  台农的田园梦

  仲夏的早晨,台商宋志平像看护孩子一样,在种满红心火龙果和芭乐的果园里忙碌着。眼看几十亩的火龙果马上进入收获期,老宋精心做好每一道护理程序。

  “这里交通便利,纬度和云林相近,气候条件适宜种植水果,台湾北、中、南部的高优水果都能种。”宋志平原本在台湾从事房地产生意,由于看好大陆休闲农业前景,2011年来到厦门翔安区新店镇大宅社区,首期从村集体流转100亩土地,借鉴台湾现代农业的发展模式,打造种植观光农场。

  台湾水果品种繁多,并非种苗移栽过来就能成活,每种果树的修枝方法、所需养分、施用肥料都不同。因此,除了邀请台湾农业专家担任技术顾问,宋志平还长期与福建的农科院所合作。经过多年培育,他先后从台湾引进20多种高优水果,在大宅社区推广种植,包括红心火龙果、西瓜红芭乐、黄金百香果、牛奶木瓜等。“主打产品红心火龙果去年实现亩产4000多公斤,市场批发价每公斤10元以上,平均每亩收入约5万元。”宋志平告诉记者。

  和宋志平一样,彰化县种植大户曾均毅也怀揣着田园梦入闽。2015年,在朋友介绍下,曾均毅到厦门考察,一眼就相中了大宅社区。通过流转数十亩土地,他建起台湾水果种植基地。在他看来,厦门拥有对接台湾现代农业的优势,绿色栽培、生物法防虫等岛内成熟的种植经验和技术,可以在此直接落地转化。

  “我岳父是台湾火龙果研究所的科研骨干,他把最新培育的火龙果品种移植到这里试种,还让村民跟着一起扩种。”曾均毅说。

  合作社带来新观念

  “以前我种蔬菜、花生,一亩地只有2000元的收入;现在改种火龙果,又入了合作社,大家统一种植、统一销售,一亩地收入好几万块!”村民陈文化指着自家果园笑呵呵地说。

  陈文化所说的合作社叫“富美大宅火龙果专业合作社”,由大宅社区“两委”、台商共同牵头,成立于2015年。合作社吸纳农户入社,实施统一种苗供应、统一技术指导、统一品质标准、统一包装销售等,确保火龙果种得活、管得好、有效益。

  “村里和我签订‘支部+合作社+台商’的融合发展协议,我一家占股5%,这让我们种得有甜头、有奔头。”曾均毅告诉记者,去年大宅社区以合作社为基础,又注册成立了火龙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鼓励村民、台商入股,共同打造三产融合的全产业链,涵盖水果种植、农产品深加工、休闲旅游、乡村研学、电子商务等,拉开了当地乡村振兴的序幕。

  在公司股权中,台商宋志平和曾均毅占比15%,大宅社区占85%。“村集体和农民承包的土地、林地等自然资源,通过清理核实、确定权属关系后可转化为活资产,在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同意后,以土地入股的形式投入公司建设,村民参与分红。”大宅社区党委书记陈锦芳介绍说。

  从“零散经营”到“抱团取暖”的转变,让农民的钱袋子越来越鼓,也给大宅带来了实实在在的改变。如今,大宅社区已旧貌换新颜,在合作社的带动下,全村火龙果种植面积突破1200亩,成为厦门最大的火龙果生产基地,2018年实现产值4000多万元,全年实现纯利润2000多万元;大宅社区385户居民,约99%加入了合作社,种植户年均收入超10万元,全部村民都住进了小洋楼,九成村民购置了汽车。

  眼下,“大宅火龙果创新创意季”已经启动,农夫创意市集、“十二道村味”火龙果宴、农耕体验等活动吸引了数以万计的游客;依托台湾农产品加工技术,台商带着村民研制出火龙果干、火龙果酒等农副产品,拓展了火龙果产业链;“大宅田舍”主题民宿12间样板房已完成改造装修,预计年底前对外营业……

  “合作社带来了新观念,现在大宅有了乡村旅游,有了火龙果种植、加工基地,一二三产业融合让村民有事干,有钱挣,富民强村更有奔头。”陈锦芳说。

  创新服务让台商享实惠

  以前,大宅社区是个默默无闻的偏僻村庄,如今已是“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和翔安区“五星级社区”。

  “这是‘1152’工作机制带来的变化。”陈锦芳解释说,社区“两委”一方面鼓励台商台农前来投资兴业,为村民提供就业岗位,带动大家共同增收致富;另一方面积极优化营商环境,为台商提供租地优惠、税收减免、开拓销售市场等,实现社区与台企融合发展。

  去年,瞄准农村基层治理、美丽乡村建设“痛点”发力,翔安区创新推行“1152”工作机制,着力完善村务决策、村务公开、村务监督、便民服务和激励保障等服务机制,充分调动村级党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截至目前,翔安区基层党员干部累计招商百余个项目,其中不少是台资项目,引进资金上百亿元。

  “我们切实享受到了同等待遇,来了就是大宅人,这里就像家一样。”宋志平掰起手指头细数这一年来他享受的“福利”:经村务公开,以低于市场价的每亩350元的价格,从村民手中再次流转承包土地,且10年不涨价;享受生产用电优惠电价;社区“两委”帮助引进火龙果夜间催花补光系统技术,增加火龙果的产期;“两委”动员村民帮忙在果园打井3口,解决了果树灌溉难题,还领到了政府发放的3万元专项补贴……

  台商获益后再反哺农户,实现了融合发展。如今,宋志平、曾均毅除了季节性用人优先聘用附近农户外,还有几十名大宅村民在种植基地务工,实现了家门口就业,平均月收入超过3500元。此外,台商还通过“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的模式,免费培训台湾水果种植技术,邀请台湾专家规划乡村旅游等,村民致富的路子越走越宽……(本报记者 刘深魁 文/图)

[责任编辑:福建省台港澳办张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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