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推动两岸融合发展上作出示范——三论学习贯彻省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

2019-05-28 09:08 福建日报

  两岸一家亲,闽台亲上亲。福建与台湾一水相隔,处在两岸融合发展的最前沿,具有不可替代的独特优势。勇担服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服务祖国完全统一的重大使命,是福建的责任和荣光。

  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审议时,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我们“在推动两岸融合发展上作出示范”“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如何作出示范?怎样探索新路?这是习近平总书记交给福建的重大课题,我们必须谋划好、回答好,交上一份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的时代答卷。省委十届八次全会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指明的对台工作根本方向,紧密结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着眼大局大势,注重落细落实,精心绘制作出示范、探索新路的路线图,让福建成为两岸往来最便捷、合作最紧密的“第一家园”,成为政策最开放、服务最贴心的“第一家园”,成为交流最活跃、情感最融洽的“第一家园”。

  坚持以“通”促融,率先实现应通尽通。在《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鲜明提出两岸要应通尽通,要求“率先实现金门、妈祖同福建沿海地区通水、通电、通气、通桥”。从“两岸三通”到推动“应通尽通”,福建责无旁贷,必须发挥优势、扎实推动,能动先动、能通先通,确保对台工作始终走在前、做在先。我们要围绕经贸合作畅通,突出便捷化、互补性,深化闽台优势产业、农业、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积极打造两岸共同市场。围绕基础设施联通,加密闽台海空直航联接,加强对台开放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围绕能源资源互通,探索台湾能源供应新途径,推动建立便捷经济的供应通道。围绕行业标准共通,在旅游、环保、农渔业、冷链物流等领域先行开展行业标准采认。

  坚持以“惠”促融,提升台湾同胞获得感。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在对台工作中贯彻好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台湾同胞一视同仁,像为大陆百姓服务那样造福台湾同胞。海峡两岸,骨肉天亲,同枝相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服务好台湾同胞是题中之义。去年以来,我们认真落实国家“31条惠台措施”、我省“66条实施意见”,台湾同胞广泛受益。在此基础上,我们要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上推出更多举措,进一步摸清台胞台企诉求、政策落地难点,研究制定数量更多、力度更大、获得感更强的惠台利民措施,推动政策待遇落细落实,与台湾同胞共同分享新福建建设发展机遇。在对台引才聚才上取得更多突破,出台更多鼓励和支持台湾青年和各类人才来闽就业创业政策,当好台湾人才登陆的“首选地”和“摆渡人”。在提升对台胞台企服务上下更大功夫,让台湾同胞在闽办事和生活像“网购”一样方便。

  坚持以“情”促融,增进两岸人民心灵契合。两岸同胞,同根同源、同文同种。亲人之间,加强沟通交流,就没有消弭不了的误解,就没有消融不开的心结。这些年来,我们深化闽台民间基层交流交往,推进祖地精品文化入岛,持续办好海峡论坛等交流活动,两岸同胞越走越近、越走越亲。心之相系、情之相融。我们要持续推进闽台文化交流往深里走、实里走、心里走,推动“福建文化宝岛行”等百场文化活动入岛,深化闽台媒体合作,构建两岸同胞共同生活圈、文化圈、社交圈、信息圈。深化做台湾青年工作,精心策划活动,丰富平台载体,既做“面对面”的工作,又做“键对键”的工作,增强对台湾青年的吸引力。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健全与台胞台商座谈的制度化、常态化机制,共同出主意、想办法、做决策,增强台胞的融入感和成就感。

  重任在肩,使命必达。福建将一如既往强化责任担当,扛起使命任务,发挥特色优势,积极先行先试,坚决走出一条海峡两岸融合发展的新路,为服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与祖国和平统一大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福建省台港澳办张宁]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