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台湾船员在厦获适任证书

2013-11-06 15:30 厦门日报

  “这本证书对我来说很重要,有了它,我可以在全世界‘走船’找工作,还保障了我们船员的权益。”昨日,一名台湾地区船员在谈到“海船船员适任证书”时,高兴之情溢于言表。

  10月31日至11月5日,27名来自台湾地区的船员在集美大学接受无限航区海船船员履约过渡期适任培训。“经过培训并通过考试后,海事部门将予以签发相应的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厦门海事局船员管理处处长蔡敏仕5日说,“这意味着,这些船员今后将可享受国际海事公约缔约国优惠便利待遇,到世界各港口‘走船’、找工作当海员,都更加方便顺畅。”

  这是祖国大陆全面履行《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马尼拉修正案)以来首次举办台湾地区船员的适任培训。据悉,根据台湾地区船员持证需求,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专门于2013年9月18日下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调整船员培训考试发证管理工作的通知》,同意福建海事局受理台湾地区船员证书换发与符合马尼拉修正案要求的证书发放及培训管理工作。

  记者了解到,为更好地服务两岸关系发展和台湾地区船员需要,厦门海事局正在大力筹划推进两岸船员培训考试中心建设,打造海峡两岸高级船员培养基地,支持厦门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建设。(记者 徐景明 通讯员 厦海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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