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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2013-06-09 13:38 福建政府网

  老区建设 

  【老区发展】 【革命“五老”优待政策】 【宣传工作】 

  【老区发展】 

  2008年,中央财政安排的革命老区转移支付1.05亿元,全部安排在原中央苏区县和部分重点老区县。省财政在农村税改补助和社保抚恤救济、农村社会事业和扶贫开发、农村路网改造和水利设施、农村土地开发和基建投资、受灾补助和创新农村工作体制机制等方面,加大补助和转移支付的力度,这些资金大部分落实在山区老区。全省各级共投入老区建设资金34.04亿元,建设项目7608个。全年全省完成1422个老区建制村公路硬化,硬化里程达3438.4千米,投入资金10.94亿元。基本完成老区村饮用水项目,投入资金1.75亿元,受益人口218万人。完成老区水利项目1003项,受益人口218.5万人,投入资金2.78亿元。全年共投入省、市扶贫开发73个老区重点村各类资金7181万元,实施项目758个。 

  【革命“五老”优待政策】 

  2008年10月起,“无依无靠”“有依无靠”“有依有靠”的革命“五老”人员(老地下党员、老交通员、老苏区乡干部、老接头户、老游击队员)的补助,分别提高到340元、245元、190元。全年省财政安排革命“五老”定补经费3465万元(含各地配套资金),全省用于革命“五老”生活定补资金达6488多万元。实行革命“五老”医疗补助制度,全年补助资金1216.3万元,其中省级下达762.7万元,市、县两级配套453.6万元,为福建省革命“五老”医疗提供一定保障。将农村低保起点线提高到1200元,全省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农村贫困人口77.77万人左右,人均月补72.75元,全省列入农村低保的人员中,约有70%为老区人口,其中有一部分是革命“五老”及其遗偶。元旦、春节期间,各级共安排481.7万元的慰问金和物资慰问革命“五老”人员。

  【宣传工作】 

  全省老区工作把“中央苏区”品牌作为带动工作的突破口。2月,将乐、沙县被认定为原中央苏区县,至此福建省原中央苏区县由2005年的10个增至15个。举办了龙岩“后田暴动”和“永定暴动”、漳州“平和暴动”、南平“上梅暴动”80周年等重大纪念活动。建宁县举行中央苏区反“围剿”纪念园开园仪式,举办了《中央苏区历史地位与发展·建宁论坛》等重大历史事件和政治人物纪念活动。通过革命遗址保护,建立教育基地。龙岩市设立了东肖后田暴动陈列馆,邓子恢、郭滴人纪念馆,永定县湖雷镇上南村万源楼“福建省第一个农村党支部”旧址,“永定暴动”纪念馆和张鼎丞同志纪念馆,古田会议旧址、才溪革命纪念馆等,泰宁县对红军东方军总部,朱德、周恩来旧居,红军井,红军街及围墙上的红军标语等珍贵遗址进行维修保护。 (奚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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