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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2013-06-09 13:38 福建政府网

  拥军优属 

  【双拥】 【优抚】 【安置】 

  【双拥】 

  2008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解决拥军优属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省军地有关部门组织专项检查,推动各地进一步做好拥军优属文件的贯彻落实,热点难点问题正逐步得到妥善、有效地解决。各级各部门共投入3亿多元,继续支持部队搞好基础设施、训练设施、文化设施和菜篮子工程建设。推进科技拥军工作。注重整合科教资源,建立科技拥军人才培训、科研协作、高新技术开发、科普教育等基地100个,开展对口拥军活动,取得良好的军事效益。做好军事斗争准备。全力保障部队79批、数万人次的军事演习和野营训练任务。全省13个军供站接待过往部队211批次、7.5万人次,67个支前物资供应站较好地发挥支前保障作用。应对急难险重任务。驻闽各部队积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投入抗雨雪冰冻灾害和“5·12”大地震抗灾救灾,广泛开展“平安福建”活动,为我国成功举办奥运会做出了积极贡献。6个部队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抗震救灾先进单位,508名官兵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抗震救灾功臣和先进个人。 (魏锦喜) 

  【优抚】 

  全省共有重点优抚对象10.77万人,其中:伤残人员1.25万人,“三属”人员14972人,“两红”3612人,在乡复员军人33686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10729人,参战退役人员32044人,原8023部队131人。全省全年发放中央及省、市、县三级财政配套抚恤和生活补助金3.25亿元;发放中央及省、市、县三级财政配套专项医疗补助经费6601.29万元;下达1~4级残疾军人建房补助经费40万元。全省85个县(市、区)按不低于3%的要求落实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确保优抚对象生活水平不低于当地群众平均生活水平;同时,为优抚对象健康体检864.47万元,优惠减免医疗费用210万元。在开展“关爱功臣活动”中,共投入解困资金2453.77万元,发放慰问金1397.72万元。各地通过实施抚恤优待、救助供养、结对帮扶、社会捐助等多重措施,构筑“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适当的医疗补助和‘临时医疗补助’”等四重医疗保障,以及实施“设立个人门诊账户、推行优先优惠政策、做好健康体检、组织短期康复疗养”等4个配套办法,较好地解决了优抚对象的生活、住房、医疗难问题。此外,全年共受理申报评残人员218人,审定新评人员143人(其中,补评精神病残疾军人84人)、调升等级49人;批准革命烈士9例,授予11人为革命烈士光荣称号;完成126名军队退伍军人、转业军官、离退伍干部的换证及25人优抚对象的补证工作;投入408万元对全省部分光荣院、烈士纪念设施进行维修改造。   (卢六周) 

  【安置】 

  全年共接收退役士兵14980人,其中:城镇入伍退役士兵3977人,转业士官247人,农村入伍退役士兵10756人。福建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坚持自谋职业为主,重点安置为辅的原则,采取多形式多渠道的安置方式,确保重点安置对象得到妥善安置。中央和省级财政向全省下拨3160.5万元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的补助经费,推动了城镇退役士兵的安置进度,全省城镇退役士兵安置率达97%,其中:福州市99.7%;厦门市100%;宁德市78%;莆田市100%;泉州市95.7%;漳州市100%;龙岩市100%;三明市100%;南平市100%。加强对退役士兵的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工作指导和服务,省退伍军人培训中心先后对即将退伍的和退伍后的士兵进行了12次的就业培训,引导退役士兵转变择业观念,提高他们市场就业竞争力,为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提供更多的帮助。中央财政下拨92万元用于2008年城镇退役士兵职业技能补助,退役士兵重点安置对象培训以及2007年冬季转业士官在待分配期间管理教育(含培训)、医疗补助等。军队离、退休干部“两个待遇”进一步落实,服务管理进一步规范。在福州市凤山军休所、福清市军休所开展军队离退休干部住房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组织6批420人次军队离、退休干部到武夷山疗养,举办全省军队离、退休干部运动会(单项),400多名军队离退休干部参加预选赛、决赛,通过运动会,进一步带动广大军队离、退休干部积极投身健身娱乐活动。全年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去向审定任务数为285人,经审查,共有228人符合条件,其中,退休干部222人,退休士官6人,完成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去向审定工作。全年接收军队离退休干部任务数为220人,完成接收安置230人,超额完成军休干部接收安置任务。通过摸底核实,对全省军休人员信息情况进行更新修正,圆满完成离退休人员数据库更新工作。 (陈晓丹)  

[责任编辑:段方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