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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09 13:31 福建政府网

  卫生 

  【医疗卫生】  

  医疗卫生    

  【重大灾害和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 【公共卫生工作】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医疗服务监管】 【卫生监督执法】 

  【中医药工作】 【卫生行风建设】   

  【重大灾害和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 

  “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先后派出9批532名医疗卫生人员支援四川灾区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卫生监督工作,随队携带的药品、器械等救援物资达30余吨、价值400多万元,医疗防疫车10辆;接诊、救治伤病员3.05万人次,开展手术593台次,消杀面积678.78万平方米。接收并精心做好3批共455名地震伤员救治工作。做好对口支援彭州工作,先后派出3批453名医疗卫生对口支援人员,协助当地恢复重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现大灾之后无大疫。“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全力做好筛查、救治、宣教工作,共筛查患儿41.47万人次,确诊患儿6716人,其中:重症患儿5人,收住院患儿520人,门诊随访治疗患儿6196人,无死亡病例。针对手足口病防治的严峻形势,加强医防协作,发挥医疗救治专家组的作用,有效控制了手足口病疫情,实现了“有效防范手足口病局部暴发流行、最大限度降低病死率、减轻社会公众心理压力”的防控救治工作目标。抗击低温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医疗卫生工作有效开展,保证了灾区群众得到及时救治。 

  【公共卫生工作】 

  积极实施以艾滋病、结核病、乙肝等重大疾病为主的公共卫生项目,落实各项防治措施,重大疾病的流行得到有效控制。继续实施医疗机构签订公共卫生任务书制度,强化了医疗机构疫情报告工作。村级疫情报告与监测得到加强,全省疫情网络直报系统进一步完善,疫情监测敏感性进一步提高。全年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为318.18/10万,没有发生全省性甲乙类重大传染病流行。认真实施国家免疫规划,对适龄儿童实行免费接种,全省疫苗接种率继续保持90%以上,相关传染病继续保持低发病率。持续推进卫生应急工作,各地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机制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能力得到加强。继续实施降低孕产妇、婴幼儿死亡率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干预措施,乡镇卫生院产科规范化建设得到加强,在全省启用新生儿疾病筛查信息管理网络系统。联合省人口计生委、药监局和公安厅启动了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专项治理工作。全省孕、产妇死亡率为24.85/10万、婴儿死亡率为8.84‰。爱国卫生工作深入开展,认真组织实施农村改水改厕项目,对38个县1133个农村饮水工程实施了监测,农村卫生环境进一步改善。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取得成绩,漳州市被命名为“国家卫生城市”。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一步完善,保障水平有所提高。提高住院统筹补偿水平,开展了高血压、糖尿病等10种病种的门诊统筹补偿;进一步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和基金监管,出台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和诊疗目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及时启动二次补偿;在全省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系统项目建设,方便参合农民结算报销,福州、漳州、南平3个设区市以及龙岩的部分县(市、区)实现即时结报。全年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数2244.72万人(不包括厦门),参合率91.6%,比上年提高6个百分点;筹资总额达20.6亿元(不含厦门),人均筹资水平提高到90元,比上年增加30元;补偿总额18.56亿元,基金使用率90.1%;住院补偿支出18.18亿元,住院补偿130.67万人次,次均补偿1391.67元,比上年提高近30%;实际补偿比例35.2%,比上年提高8个百分点;门诊统筹补偿24994人次,补偿金额1649.87万元,次均补偿660.11元。 

  【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继续实施年百所乡镇卫生院改造提升工程,中央和省级共安排1.17亿元补助302所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新建、改扩建建筑面积31.8万平方米;省级财政安排1800万元为180所一般乡镇卫生院装备了基本诊疗设备;全年共培训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5098名、乡村医生30487名;继续选派千名医师帮扶山区乡镇卫生院;积极落实农村卫生技术人员政府津贴、补助政策,乡村医生津贴补助标准从人均每月60元提高到100元,农村乡镇卫生院在岗在编人员和离休人员从7月1日起按人均3600元/年给予补助。城市社区卫生加快发展,全省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62个,以街道为单位覆盖率达71.1%;进一步完善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评价办法,根据考核评价结果,省级核拨2008年度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补助经费2117.83万元;加快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制定下发《社区卫生工作制度与岗位职责》;确定第四批省级示范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个,全省现有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4个、省级示范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2个;积极探索社区卫生服务新模式,将社区医生联系家庭责任制试点扩大到全省9个设区市;开展社区重点慢性病防治试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综合服务能力逐步提高。  

  【医疗服务监管】 

  开展全省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专项检查。启动二级综合医院评审工作,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执业管理。坚持以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为主题,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以医院评价、评审为抓手,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分批对31所医院(其中29所为三级医院)重点科室、重点环节进行检查。继续开展控制医药费用专项工作,全省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在2005年、2006年连续两年医药费用实现“零增长”和2007年实现控制性增长目标后,2008年有93%的医院门诊人均费用和84%的医院住院人均费用达到控制目标。 

  【卫生监督执法】 

  省级补助400万元支持20个县级卫生监督机构配备执法装备;培训卫生监督员700余名。开展网上行政审批工作,强化卫生监督稽查和执法案卷评查,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加强农村卫生监督工作,在3个县(市)开展农村卫生监督试点。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逐步完善,食品卫生监督执法进一步加强。治理“餐桌污染”各项任务较好落实;学校及其周边食品卫生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深入开展;重大节日、重要活动、供应奥运会食品企业食品卫生安全有效保障。开展游泳场所、住宿场所、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等专项督查,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得到加强。加强城市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在全省设置监测点1076个。建立重点企业职业病危害预警机制,全省有175家企业纳入省级重点职业病危害预警监测,重点监测人群7.6万人。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活动,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中医药工作】 

  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建设持续推进。组织实施首批县级中医医院基本设备配备项目11个,乡镇卫生院强化中医科建设项目17个。中央补助投资4800万元支持7所地市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中医重点专科、特色专科建设进一步加强,梳理出14个重点病种诊疗方案参与全国协作;9所县级中医院列入特色专科建设项目。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得到重视,4所省市级中医院列为全国中医“治未病”试点单位。制定中医医院等级评审实施方案,开展了中医医院评审试点。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培养和科研支撑条件建设得到加强。

  【卫生行风建设】 

  医德医风集中教育活动广泛开展,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进一步完善。组织开展万人评议卫生政风行风活动,开通12320“海西”健康热线,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医疗机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持续改善,群众满意度有所提高。反腐倡廉工作进一步加强,重点督查卫生惠农资金和政策落实情况,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及时通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企业名单,规范医疗卫生机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卫生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稳步推进,全省220所县级以上医院开展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到货金额57.66亿元;开展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高值耗材平均降幅为10.92%,检验试剂平均降幅为13.4%。 (陈涌)  

[责任编辑:段方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