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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发展

2013-06-09 11:05 2010福建年鉴

  财政税务 

  【财政】  【税务】  

  财政    

  【预算收支】 【预算执行】 【财政改革和监管】 

  【预算收支】 

  全年全省财政总收入1282.84亿元,比上年增加270.07亿元,增长26.7%。其中:全省地方级财政收入699.46亿元,比上年增加158.29亿元,增长29.2%;上划中央收入583.38亿元,比上年增加111.78亿元,增长23.7%。全省财政支出910.64亿元(含中央专款和上年结转等支出),比上年增加181.95亿元,增长25%。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690.94亿元,比上年增加507.61亿元,增长276.9%;政府性基金支出623.16亿元,比上年增加448.17亿元,增长256.1%。省级地方级财政收入72.31亿元,比上年增加14.17亿元,增长24.4%;省级财政支出148.38亿元(含中央专款和上年结转等支出),比上年减少1.24亿元,下降0.8%。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33.13亿元,比上年增加27.34亿元,增长25.8%;省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29.18亿元,比上年增加25.7亿元,增长24.8%。  

  【预算执行】 

  以人为本,不断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着力改善民生,让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全年全省教育支出181.87亿元,增长20.7%,占财政支出比重连续5年居全国第一位;省级财政支出27.74亿元,重点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经济困难学生及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予以补助,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支持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等。进一步完善城市农村低保政策,省级财政支出4.67亿元,比上年增加1.54亿元;提高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农村低保标准从家庭年人均收入1000元提高到1200元,全省农村低保对象从原来的75万人提高到78万人;增加城市低保补助,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全面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医疗救助,省级财政支出7.74亿元将政府资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农民的标准从人均40元提高到50元。扩大城市医疗救助试点,试点县(市、区)从原来的24个增加到53个,占全省县(市、区)总数的63%;支出1.14亿元,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城市困难家庭医疗救助试点,健全农村卫生服务网络;省级财政从超收中支出13亿元,解决全省医改前关闭破产国有、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问题。省级财政支出2.74亿元,落实农村劳动力转移工程、一户一就业工程及各项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推进失业、工伤保险等制度改革,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试点范围。省级财政支出1.35亿元,稳定生猪生产和供应;对受猪肉等日常消费品价格上涨影响较大的城市低保人员和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大中专学生等给予补贴;对受成品油价格调整影响较大的渔业、林业、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和出租车等行业给予补贴。积极筹措并及时拨付救灾救济资金4.25亿元,帮助灾区群众解决生活困难、恢复生产。

  发挥职能促进经济发展。通过创新政府投资机制,省级预算内基建支出11.76亿元,比上年增长10%,支持铁路、公路、港口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构建海峡西岸综合交通体系;从超收中支出铁路建设资本金2.94亿元;支持省高速公路公司发行40亿元短期融资债,落实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额度68.4亿元,加快福建省高速公路建设;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4.2亿美元(折合人民币31亿元),支持永武高速公路、农村道路及福州城市交通项目建设。充分运用贴息、补助、奖励等财政杠杆,支持电子信息、机械制造、石油化工等主导产业和陶瓷等传统优势产业以及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发展,省级财政安排工商发展资金3亿元,比上年增加1亿元,推动重点产业发展。继续实行出口退税超基数地方承担部分由省级统一负担的政策,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实施旅游项目带动,支持旅游经济发展。支持节能、节水、节电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推进循环经济发展。支持完善“6·18”长效机制,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支持“数字福建”信息化基础设施、电子政务、企业信息化、社会信息化等项目建设,以信息化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扶持粮食批发市场,推动“引粮入闽”工作。加强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和有害生物预警监控体系、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和农业信息“三大体系”建设。支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建立和完善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

  统筹协调推进和谐建设。坚持新增政府投资、教育、卫生、文化支出重点向新农村建设倾斜,省级财政支农支出29.77亿元,比上年增加8.05亿元。重点支持水利“六千”工程、标准农田、年万里农村路网、农业综合开发、防灾减灾体系、农业生态体系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和科技进步,发展现代农业;支出3.56亿元,对种粮农民实行种粮直补及农资综合补贴;支出19.42亿元,加快农村路网建设,开展土地开发整理;推进农业保险试点;采取整村推进的扶贫开发方式,支持第二轮省级228个扶贫开发重点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生产和社会事业发展;积极推进“造福工程”,支持边远偏僻自然村的贫困群众实施造福搬迁;进一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巩固和发展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加大对基层财政的扶持力度,增加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补助、调资专项补助、农村综合改革政策补助,提高基层政府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支持环境保护,省级财政支出6.45亿元,比上年增长30%,支持“五江二溪”等重点流域水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项目,完善上下游生态补偿机制;支持村镇环境整治,开展家园清洁行动;支持发展节约型农业和循环农业,推进“一池三改”农村户用沼气工程建设,推广循环农业发展模式;把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农民富裕结合起来,完善生态公益林分类管理和资金补偿办法,继续支持沿海防护林建设,促进林业生态保护与建设。保障社会公共安全,省级财政支出18.15亿元,落实政法机关公用经费标准,改善装备条件,推进“平安福建”建设;支出0.56亿元,开展“餐桌污染”治理;支出1.2亿元,支持加强动植物疫情疫病防控。促进文体事业发展,省级文体事业支出5.99亿元,重点支持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年百所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  

  【财政改革和监管】 

  部门预算改革在全省范围推行,政府收支分类改革进一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继续深化,省级新增181个二级预算单位实施改革,九个设区市改革全面推开,实施改革的预算单位达742个,农村义务教育专项资金实现国库直接支付。全面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债务清理核实工作,建立义务教育化债省、市、县财政共同负担机制。积极筹措资金,稳步推进工资改革。对省重点项目建设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有效地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政府采购改革稳步开展,运作制度不断完善。加强地方金融财政监管,防范金融风险。强化会计监管力度,推动全省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信用体系建设。全面实施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要求,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对全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全面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格资金的使用管理。 (童祥斌)  

[责任编辑:段方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