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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台港澳办

2013-06-04 13:46 福建省台港澳办

  一、名称

  福建省人民政府台港澳事务办公室

  二、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对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协调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涉台法律和地方性法规、政策;归口管理闽台“三通”和向金门、马祖供水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和指导全省对台经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台资企业的纠纷和台商投诉工作;负责管理、审核、报批本省对台双向交流的项目和人员;负责管理、审批台湾记者来闽的采访事务;负责受理台胞捐赠的审批、管理工作。

  三、内设机构

  秘书处、联络处、宣传处、三通与沿海处、经济处、交流处、研究处、区域合作处、港澳事务处、港澳协调处

  四、办公地点与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华林路80号

  邮政编码:350003

  电话:0591-87856014、87842174

  传真:0591-87853370

  网址:www.fjstb.gov.cn  

  

  

  
 

[责任编辑:宿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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