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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港口岸获准对外开放

2014-03-06 09:41 福建日报

  5日,记者从平潭综合实验区口岸办获悉,国务院日前正式批复同意平潭港口岸对外开放,批复包括开放范围、开放岸线、开放锚地、开放泊位等四大基本要素。

  平潭港口岸开放范围包括南北两个区域,南部区域(含草屿岛部分岸线)岸线和泊位为:金井港区,21.5公里岸线,9个万吨级以上泊位,其中客货运输泊位3个,多用途货运泊位6个;澳前港区,9.2公里岸线,1个万吨级客货滚装船泊位。开放的北部区域范围包括:流水港区,王爷山以北包括东庠、小庠岛水域。

  此外,平潭综合实验区还获准设立海事、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边防检查等相应级别的口岸机构。

  据了解,今年我省将推动平潭增投至台湾本岛的运力,并以平潭、厦门为试点,力争在2014年实现台湾车辆入闽,2017年争取两岸车辆通过闽台客滚航线实现互通行驶。2015年,平潭港区金井作业区对台码头将投用,届时争取开辟对台货运新通道。

  据介绍,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平潭港口岸对外开放,将对推动平潭自由港建设起到关键作用。(林先昌 王凤山)

  

  

  

  

  

  

[责任编辑:福建台办张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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